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 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街/路 号 。2、出租单间为朝 卧室,卧室面积不小于 平米。二、 房屋租赁用途和期限1、租赁用途:居住;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2、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三、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1、此单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不足月部分按天支付。2、支付方式和日期:(1)现金支付或银行汇款,双方约定押 (月)付 (月)。(2)首次房租支付日期定为 年 月 日,在此之后的支付日期为房租到期前一个自然月的 25 日。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30%支付违约金。3、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四、 房屋的交付和回收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确认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五、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1、租赁期内,由甲方承担供暖费用。2、租赁期内,由同住在房屋内的租户按人数平均承担水费、电费、煤气罐费用和上网费。六、 房屋维护及维修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4、《房屋交割清单》中所载明的物品,若交房时已经丢失或损坏,甲方有权根据约定要求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支付相关费用或直接在押金中扣除。5、《房屋交割清单》中所载明的公用物品,假如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决定责任人的,由所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