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印刷物料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鹤岗龙江广汇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佳木斯市四海传媒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栗霞电话:0468-6187085 电话:13512660658传真: 传真:地址:鹤岗市东解放路北二道街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商场促销及厂 家促销物印刷料制作 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印制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印各种尺寸 DM 报广 海报 宣传册 价格签 商场吊旗等相关促销物 料2、委托印制品规格为 按甲方临时通知及传稿为准; 3、委托印制品要求 (用料及其它具体制作要求)按甲方临时通知及传稿为准;4、委托印制品完时间 普通稿接到稿后 24 小时内完工,特别情况临时沟通 为准 。5、制作成品外观要求完整无破损、污迹,并且送货上门; 二、付款方式1、可按季度/半年结款(含税,根据甲方结帐需要分笔开发票。)假如乙方因发票问题无法及时开具发票可延后付款2、甲方确认制作成品符合本合同要求且无印刷/制作质量问题后,于 24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明细单(加盖公章)、牌匾成品小样、广告公司发货单、甲方的收货单(收条)及发票后,甲方方可为乙方办理对账手续并按合同内时间付款。3、关于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制作费总额 100 %,即人民币 元,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写 ;三、双方权责1、甲方向乙方提供制作所用的样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 20 个工作日 (时间)后,返还甲方。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随意更改甲方所提供的样稿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随意更改甲方所提出的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乙方应保证不得将甲方委托制作的广告品样式、内容及相关信息(包括价格、数量、用料、规格等)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4、乙方须对用料质量及施工制作质量做出保证,如未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5、甲方有权检视乙方制作、施工过程,乙方应于制作施工开始至少 3 小时前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视。6、乙方应保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