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压路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 新林区棚改配套项目南出口路改造项目 地点位于 新林区南出口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路通220 数量(台):1 台 随机人员(人数):1 人 租赁金额:1
8 万元/每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甲方的基本职责: 1、为乙方机手提供食宿
2、甲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乙方 5、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本工程结束,开始计算租金
如甲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
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后,办理退场手续
如甲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 1
8 万 元/月
本设备按月结算
如使用不足半个月,按半月结算
超出半月按整月计算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