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二条物品损毁1.承揽人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委托人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委托人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承揽人,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承揽人
3.委托人提交承揽人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委托人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承揽人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
但承揽人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4.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搬运合同(1)[适用委运人] [法意范本] 第十二条物品损毁1、承揽人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委托人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委托人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承揽人,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承揽人
3、委托人提交承揽人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委托人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承揽人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
但承揽人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4、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适用各方] [官方文本] 第六条意外风险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
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适用各方] [官方文本] 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根据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