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销售代理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肥至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I CAR 温州汽车生活广场”(下称“该项目”)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方式和范围 1
代理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销售代理
(在委托代理有效期限内, 甲方承诺不再委托其他销售方代理)
代理范围:商业部分 层进行销售二、代理期限乙方销售代理的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考核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为甲方对乙方的考 核期
在考核期内乙方销售指标为 万元(以回款金额计算)
在协议期内本项目销售结束自动失效
本协议到期如需延期,双方应在到期日前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协商确定 延期事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销售价格商铺销售价由甲方统一定价,并于合同签订时附件《一房一价表》为标 准;乙方应按甲方《一房一价表》执行销售(价格表则需开发商签字及盖章后方可执行)
四、房源管理1
房源的推出数量及区域均需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实施
乙方安排专人负责销控,统一出口,统一标价
五、代理佣金及结算方式1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① 乙方在考核期内完成销售指标 70%以下,代理佣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的 7%进行结算;② 乙方在考核期内完成销售指标 70%至 90%(含 70%),代理佣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的 8%进行结算;③ 乙方在考核期内完成销售指标 90%以上(含 90%),代理佣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的 10%进行结算;2
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① 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A:一次性付款按《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