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保密协议书甲方(企业):乙方(员工):身份证件号码:住址(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酬劳,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一、保密范围1、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程序)、数据库源码、讨论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2、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档案(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文件、培训资料、人事档案(薪酬待遇)、重要合同及协议、可行性报告、重大决策,等等。二、职务成果的权属1、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程序)、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2、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实行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3、 上述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程序)、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 、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程序)、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5、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