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业地产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这里所说的《商业项目战略合作》是指的一种相对新颖的商业项目合作模式:经由一家专业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对市场进行调研,选定投资场所、投资项目并确定投资方式后,再由一家商业地产公司负责该商业项目的施工建设,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继续负责对该商业项目的后期招商,各商业公司或租或买入驻后,实际进行商业经营
如郑州国贸中心就是这种经营模式
为了保证投资的可行性和利益最大化,一些商业投资公司、商业地产权和商业公司就有了形成相对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市场需求
即商业投资公司考察的商业项目优先推举给其固定合作的商业地产公司,凡是对于商业投资公司和商业地产公司共同确定的商业项目,其固定的商业公司,比如麦当劳、沃尔玛都入驻经营
对于这种商业项目合作,当一家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老总让我帮忙起草一份《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时时,我也是第一次遇到
他们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所告诉我的也基本就是这些
然而,作为协议起草人,这些信息只是基本信息,远远不够
但是朋友所熟悉的是商业操作,对于我们作为律师所要考虑的各种“万一”,他们还真不熟悉,因为思路不同:他们考虑的是好的一面,而我们为风险预防之需要必须考虑坏的一面
因此,还有哪些信息要他们提供,只能靠我们这些律师来“循循善诱”了
此时,考验的就是我们这些律师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分析能力
尽管客户并不需要我们每件事都熟悉,并不要求我们当场就拿出最终的完整意见,但是,假如在了解和讨论过程中,跟不上他们的思维,抓不住事情的要点,发现不了他们所未考虑到的要害,就会让客户们很没有信心将事情交办,很可能就从根本上失去了一个业务,至少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我以前在律师岗前培训时常讲,特别是我们作非诉讼业务时,必须要尽可能准确和充分地理解客户的商业目的和思路,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
对于这种至少是我们内地律师很少见到的这种特别的合同的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