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内电子客票平台合作协议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电子客票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代理商”)、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中协议三方合称协议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可单独或合称为“淘宝”。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假如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淘宝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假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一、 协议内容及生效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淘宝规则》、《淘宝旅行平台管理法律规范》)。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协议方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淘宝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 、附件 或 各类规则。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以及任何附件有任何变更,淘宝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代理商。如代理商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电子客票平台和相关服务 。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代理商登录或继续使用电子客票平台服务即表示代理商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电子客票平台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3、请代理商务必在使用电子客票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淘宝咨询。无论代理商事实上是否在使用电子客票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代理商进行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操作,本协议将按约定的方式生效,届时代理商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由,或者以未获得淘宝对代理商问询的解答等情况为由进行任何形式的抗辩进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假如代理商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则不能使用或继续使用电子客票平台和相关功能。4、代理商在线接受本协议且经过淘宝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即在代理商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代理商与淘宝网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二、定义1、淘宝网:指由淘宝拥有并运营的网络站点,其域名为 taobao.com;2、电子客票平台:指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