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沈阳 - 锦绣天地 - 营销 -2024-006 荣盛锦绣天地活动服务合同 甲方:沈阳荣盛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沈阳启睿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沈阳荣盛·锦绣天地”现场活动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策划执行“荣盛·锦绣天地”售楼处中秋活动的策划和服务工作
活动时间:2024 年月 9 月 20 日活动地点: 锦绣天地售楼处
(一) 活动详细内容、执行物料及人员明细见附件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策划方案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并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动相关资料及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组织员工和业主注意安全,听从乙方执行总监的安排,确保参加活动人员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对他人有危险的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三) 此次活动所涉及到设计及制作的统一标识、图片、音像物品和形象文字等事宜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 甲方负责活动当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应急措施
三、乙方的义务(一) 乙方应在授权范围内全面完成委托事项并根据进度向甲方汇报工作;(二) 乙方应根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活动预算方案全面完成委托事项
(三) 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确认的明细内容在启动仪式活动当天 9 点之前全部准备完毕,以确保本次活动能够正常运行
(四) 甲方如需现场调整部分物料及人员的安排,乙方在可执行的范围内,对于甲方提出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费用酬劳及其支付方式(币种为人民币)(一)根据服务内容,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为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二)活动结束后五日内,甲方以支票或电子汇款形式将本次活动的全部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正规发票
五、违约责任:(一)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