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塑钢门窗制作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内容一、工程名称: 峨眉山市进城太泉村民安置点 C 区工程 二、工程地点: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泉村 三、承包范围: C 区工程项目内所有 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五、承包方式:1、此项目为双包工程,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要求,按图施工
第二条 承包单价塑钢门窗单价均实行固定单价,固定单价为:170 元/,㎡不以市场材料、人工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第三条 工期—、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到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一、塑钢窗按 JG/T3018-94 PVC 塑钢窗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认可的标准执行
三、工程安装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103-96 塑钢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执行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供应所有材料的运输、材料的制作、及安装、制作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责任一、提供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
二、为乙方提供存放塑钢成品临时场地
五、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及结清尾款
六、对施工过程中非乙方责任造成的门窗损坏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
第八条 乙方责任一、负责合同约定的塑钢门窗的双包制作,并按 100%按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和安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塑钢型材、玻璃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及时送交甲方
三、严格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四、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五、在合同保修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