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材料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基本要求1 申报应附送的资料⑴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⑵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外贸企业提供)⑶ 出口发票⑷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外贸企业出口退消费税提供)2、基本要求⑴ 必须应用出口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对生成的预申报数据进行预申报;⑵ 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⑶ 必须由报关单信息、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⑷ 对于经市局确认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可临时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外贸企业(企业名单市局另行下发),可以没有核销单信息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1
外贸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 90 日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向主管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别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按内销处理
(国税发[2024]64 号)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特别原因: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2)因采纳集中报关等特别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别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出口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局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国税发[2024]113 号)外贸企业确有特别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 出 口 货 物 证 明 》 应 按 现 行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国税函[2024]1150 号)2
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的,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