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店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米供货协议甲方(购买方):万店镇中心学校乙方(供货方):随州市金义米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价格制定大米价格以低于市场价格 0.05 元(包括运输、搬运及税收等费用),确定大米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二、供货事宜: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的大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检验合格证书。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大米必须为新奇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若出现安全事件,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3、乙方供应的大米精度与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标一级标准,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4、乙方根据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并按要求搬到指定位置。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5、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别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6、付款方式:甲方每个月付款一次。实行每月月底结账,下月转账付款的方式。三、违约责任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 二 O 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二 O 一四年六月三十 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继续签订合同。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