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营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甲方):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天津市福莱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方优势,提高社会效益和双方的经济效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经营权承包一事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1
1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天津设立“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天津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业务开拓所需的资金乙方负责,甲方开设独立帐户由乙方使用,并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监控
经营管理的场所及产生的成本费用、税金由乙方承担,除上缴承包费外,经营成果(不论盈或亏)均归乙方享有,债权债务也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2 如有需要甲方指派壹人常驻天津,负责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公司资料的管理和使用,配合乙方招投标
乙方负责所派人员的工资住宿交通等费用(按天津地区工资标准)
注册分公司负责人由甲方指派
3 业务范围:承揽天津市辖内范围绿化工程
其他跨地区工程需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方可参加投标
4 承包期限:2 年,从 2024 年 5 月 4 日起到 2024 年 5 月 4 日止
(合同一年一签)1
5 承包形式(1)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按承接施工项目工程总造价一个亿以上百分之一;六千万以上百分之一点五;三千万以上百分之二;二千万以上百分之三;一千万以上百分之四(不含税)向甲方上缴承包管理费
每年的年度保底承包费为叁拾万元整(¥300000
00),如每年的上缴费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低于当年保底承包费的,甲方按保底承包费向乙方收取
(2)在合同签定后 3 日内乙方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壹拾伍万元( ¥ 150000 元 ) , 2024 年 8 月 1 日 再 上 交 管 理 费 壹 拾 伍 万 元(¥150000 元)
其后每年的承包管理费于每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