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绿豆(国际)商品电子购销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买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的商品购销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绿豆商品购销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入市协议》; 2
买卖双方均已认真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暂行)》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1
1 商品名称:绿豆(国际)1
2 商品代码: PG5001 二、数量 2
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绿豆重量为(单位:公斤)_________
三、订货价格 3
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绿豆的含税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公斤
1 / 8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交收地点 4
1 本合同项下绿豆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货物交收仓库、厂库和提货点
五、交收时间 5
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采购或销售成功的绿豆申报交收,交收需根据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绿豆(国际)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2 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成交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滞纳金
六、质量规定6
1 用于交收的标准品为符合国标 GB/T 10462-2024 二级明绿豆标准并符合规定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