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wksw 20240018 甲方(承揽方): 乙方(定作方):山东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乙方需要加工带有 “ ” 商标标识的 XXX 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产品信息。加工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单价、交货期限等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加工产品订货单》。甲方接受委托加工生产带有乙方标识的产品,该品牌无形资产为乙方所有,甲方无权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销售带有乙方品牌的产品或仿制乙方定作加工的产品。为保护乙方权益,凡在外观等方面跟乙方相同或相近之产品,甲方不得安排生产。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产品的执行标准为: , 产品理化指标和感观性状要求见附件《加工产品订货单》,所有乙方委托加工定作的产品以该标准执行。甲方在批量生产前,甲乙双方将加工订作物品进行取样封存,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产品质量的验收依据。第三条 加工成品包材要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如由甲方外购包材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或退货。2、甲方根据乙方设计方案生产外包材,包括外盒、内托、说明书、在设计初稿出来后,甲方必须先行打版,待乙方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安排批量生产。3、甲方在合同签订时将乙方所要求之包材规格、工艺做简单图片或者书面文字说明,并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由双方各自留存,以备来料成品比对使用。4、合同终止,带有乙方标识的所有包装材料由乙方处理或销毁。第四条 验收标准1、由甲方负责控制产品质量指标检测,质量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为准,如产品不合格,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送检成品并提供相关证件,在每批产品出厂时,甲方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报告》给乙方;由乙方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的,如检测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乙双方对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4、甲方必须保证生产的产品质量,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因乙方人为因素引起的除外),乙方可以无条件退货、换货,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产品保质期1、产品保质期为 月,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