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关系“艺术生产”是马克思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文学当然也是一种生产。本文所谈的文学生产是指作家观念形态的生产及文学产品的物化生产,文学消费是指读者对文学产品的占有、阅读或欣赏,它们是广义文学生产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辩证地看,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构成以文学生产为支配的同一性互动关系;历史地看,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关系具有时代性,在“不平衡一一平衡一一不平衡”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一、以文学生产为支配的同一性互动在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组成的有机整体中,生产是支配要素。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同样构成以文学生产为支配的同一性互动关系:两者互为媒介,相互依存。首先,文学生产先于文学消费,创造文学消费。1. 文学生产创造出文学消费的对象、方式和消费者。任何消费的对象均来自于生产的创造,文学消费的对象是文学产品,它是文学生产的产物。不言而喻,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提供了材料、对象,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学生产先于文学消费,文学生产创造文学消费。当然,文学消费的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定的对象,是必须用一定的而且是由文学生产本身所媒介的方式来消费的对象。正如马克思所说:“一种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於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因此,不仅消费的对象,而且消费的方式,不仅客体方面,而且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所以,生产创造消费者。”[1](P10)文学生产所媒介的方式经历了从口头语言到龟甲、竹简、纸张等上面手写的文字,到印刷的文字,到影视画面,再到网络语言的变化,文学消费也随之由面对面的视听结合的方式发展到单项接受文字符号的方式,再发展到大众化、快餐化、影视化、网络化等方式,同时原来的生产媒介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这就导致了消费方式日益丰富和多样化;从另一角度看,文学消费经历了从原始状态的群体消费到个人消费再到现代意义上群体消费的过程;所以文学生产所媒介的方式带来文学消费方式的变化,消费方式的变化又改变着消费的群体。如关于女娲的神话最初以口语的方式生产,人们对它的消费是口耳相传;后来有了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如宋代《太平御览》所记载的“女娲造人”的故事,这就增加了消费的单项接受非直观性文字符号的“读文”方式;电影、电视、网络等新的媒介的出现又增加了人们的消费方式——“读图”方式,如欣赏动画片《女娲补天》;当前,甚至不识字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