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处罚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度、投资等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1.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违反者员工罚款50 元,管理人员罚款 200 元,外来人员每次对陪同人员罚款100 元。2、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如有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现场负责人不予制止者罚款100 元。在高空平台上作业时,必须将高空平台上放置的易滚动的钢管、圆钢、管件、管头等捆绑固定好,下班收工时必须检查固定情况或将其用绳索吊放到地面。如有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50— 200 元。3、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必须装入工具袋、工具桶或拴在脚手架及高空平台上,不准上、下投掷工具、材料,要用绳索吊放,防止伤人、伤物。如有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50— 200 元。4、严格用电管理,各用电单位如需接电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严禁私拉乱接,如有违反者,罚款500 元。5、电气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进水、漏电等现象发生,如发现施工用电不规范现象(配电箱前无门子、 后无墙或有门子不关、 接线不规范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数量每台罚款100 元,并限期整改)。6、施工用电在停电作业时,总闸处必须悬挂停电标识牌,并派专人看护。如有违反者,罚款 500— 1000 元。7、塔吊起吊重物时,必须由具有相关特种作业证的人员统一指挥,专人操作,现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起吊现场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 100— 200 元。施工完毕后必须将吊钩收起,并做好防风措施,违反者给予1000— 5000 元的罚款。8、发生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如有发现者,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 元。9、上班期间严禁聚众闲聊,如有发现者每人罚款50 元,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10、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杜绝浪费现象,工作现场必须天天清理,施工用料、建筑垃圾、废料分类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定期外运,施工现场凌乱每次罚款 200— 500 元。11、施工现场已安装到位的门窗等必须要有成品保护措施,如因保护不善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同时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 500 元。12、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根据不同型号、规格整齐堆放。不同规格材料混堆或现场凌乱的,对项目经理罚款100— 500 元。1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地点频繁移动或长距离移动乙炔瓶和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