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 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特殊脚手架的搭设, 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
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 注明搭设人、 搭设日期、 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