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醇基燃料安全生产规定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单位所购置使用的醇基液体燃料、燃烧器的安装应由生产厂家负责
二、使用单位购置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
三、醇基液体燃料应用铁桶包装,少量可使用塑料桶包装
四、包装桶外应有商标、产品名称和产品标准的编号、总质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严禁烟火”“切勿倒置”等字样或标志
五、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的单位应符合下列安全条件:燃料箱、液路、燃料阀系统应严密,不得有液、气泄漏;专用燃烧器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阀门并及时维修;燃料系统的管路、 接头等应确保在承压0
3 兆帕及 150 摄氏度情况下, 无液、气泄漏;加注燃料时应检查醇基液体燃料运输专用证及防爆泵安全情况;燃料加注不得超过总容积的 90%
厨房操作间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可燃气2体报警装置;(6)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于操作间醒目处
六、岗位操作人员每天应检查阀门、开关及流量控制装置的安全情况
使用单位每月组织管理专业、操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检查,主要检查燃料箱、管路、呼吸阀、恒温垫、密封垫等安全情况,检查应做好记录
七、使用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发生泄漏应及时断电,关闭阀门,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水源
八、燃料箱的设置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的地方
应单独空间装设,露天装设时设应采取防雨水、放曝晒、降温措施,其材料须使用不燃材料制成
当气温达到30摄氏度时应开启水冷却装置降温
九、燃料箱的容积不得超过0
8 立方米,并设有液面计
燃料箱的设置应高于燃烧器 1
十、燃烧器安装应牢固可靠,噪声应小于65 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