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用电协议书签协议单位总包方:北京城建六公司四分公司青年路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使现场临时用电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必须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和城建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1、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操作前要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相关用电管理规定。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对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故障未彻底排除前,不得通电试运行。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在电管人员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具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必须通过流动箱或专用箱转接。2、在二级箱内接线,应接在甲方指定的开关上。(乙方接线顺序为:甲方二级箱-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用电机具、器具)。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应接在甲方指定的开关上。4、生活区、办公区接线,应接在甲方指定的开关上,乙方自备符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五、甲方有权检查生活区、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现象下达书面通知(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按公司《施工生产管理制度》中相关内容执行)。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七、本条款未尽事宜,按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八、本协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