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Dbb-20247-110 千伏黄口变电所至金黄庄矿架空线跨越陇海铁路过轨工程施工委托监护合同委 托 方:宿州明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安徽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上海铁路局《关于 110 千伏黄口变电所至金黄庄矿架空线跨越陇海铁路的函》(上铁师函[2024]1575 号),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上铁运发(2024)316 号文规定:局管内的外委工程由路局直属多经公司东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地铁办)承担地方委托建设]对该架空线跨越陇海铁路 K270+430 处过轨工程进行监护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及铁道部、上海铁路局有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110 千伏架空线跨越陇海铁路铁路过轨工程。2、 工程地点:陇海铁路上、下行 K270+430 处。3、 工程主要内容及价款:序号工程项目名称概算(元)协商价(元)备注1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400002交通工具费及住宿等费用100003增补前期设计费(35kV 电缆线穿越陇海铁路 K270+430 处施工设计)合 计含税注:1、本合同价不包括甲方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借用铁路用地的相关费用。第二条工程安全监护形式和安全监护配合费用1、本工程采纳施工安全监护配合形式,按 2024 年 12 月 6 日甲乙双方合同洽谈安全监护配合费用清算原则一次性支付。2、本工程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核定为人民币¥ 元( 元整)。3、如遇下列情况,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应作相应调整:(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2)、政策性调整(含电气化)。4、付款方式:甲方应以人民币现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乙方,乙方不接受各种承兑汇票。第三条工程建设工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根据甲、乙双方洽谈结果,本工程的施工日期以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2、甲方在营业线施工中,应严格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有关管理规定,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服从乙方人员指挥,不得影响铁路行车。3、因甲方责任或铁路施工计划取消、变更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四条工程质量1、工程建设要严格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法律规范组织实施。2、跨线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尽快拆除跨越架设施,做到工完场地清。并仔细履行约定的责任。3、甲方应按铁道部、上海铁路局有关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