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Bvior 百 V 橱柜定制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DZ1106004卖方: 买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买方向卖方订购 百 V 橱柜 电器 配件 产品事宜(详见附件:《合同产品清单》),为保证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商品金额:¥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远程费:¥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备注:远程费为除达州市区以外的区乡,按路程计价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须支付货款 元(含定金 元),大写 ,余款 元,安装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三、安装时间及地址:双方约定产品安装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约定送货及安装地址:
四、设计方案:卖方负责上门测量甲方厨房或房间尺寸,确定橱柜/家具等产品的设计方案,制作设计图纸和产品清单,买方应签字确认
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五、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和买方自身原因外,卖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安装,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
2、因买方自身原因推迟合同产品安装的,卖方可为合同产品提供自约定安装之日起 1 个月的保管服务,保管期限超过 1 个月的,买方应向卖方按 30 元/天支付保管费用
3、由于定制商品的非通用性,合同生效后买方不能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若买方产品需求方案有变动,买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内提出,合同金额按调整后方案重新核算,多退少补
同时,安装日期相应顺延,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后,卖方不再接受方案更改要求
六、产品验收:对家具验收执行国家轻工行业标准《QB/T 1951
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对橱柜验收执行国家轻工行业标准《QB/T 2531-2001 厨房家具》;商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