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家具采购或委托加工协议编 号:甲方:深圳市科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汤坑三路 18 号 电话:0755-89785515 传真:0755-89785500 乙方: 深圳市路易登家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田头社区金田路 198 号 电话: 0755--84631492 传真: 0755--84631196 甲方向乙方采购或委托乙方加工的家具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配件等)以下统称为产品,甲方拥有所有向乙方采购/加工的家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采购或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承诺 签订《家具采购或委托加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前,双方均已详细评估了本协议的内容,确信本协议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承诺完全履行本协议要求,签订本协议的双方代表均为双方的法人(或授权人),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条 资格证明保证甲乙双方合法之生意往来:签约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 《 税 务 登 记 证 》 的 副 本 复 印 件 , 及 其 它 有 竞 争 优 势 之 证 明 , 如ISO9001、ISO14001、ROSH 等认证证书复印件;如乙方有必要,可向甲方索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订单效力及审批有效性3.1 甲方在首次订货前,开具详细的《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内容为所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材质、价格、交货期、订单批号、交货地点及其它特定要求等,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3.2《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上的价格确定:先由甲方列出品质要求及相应图纸给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情况及自身的生产条件提出报价及交货周期,并将《报价单》传真到甲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3.3 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或《委外加工单》,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甲方《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如:名称、图号、数量、材质、价格、交货期),乙方确认后签名并回传给甲方。如乙方对《采购订单》存有异议,当日内应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乙方必须根据确认的时间交合格的产品给甲方,如因乙方交货延误或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乙方必须接受,补偿标准按本协议之 5.1 执行。3.4 若《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发生变更,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名确认并回传;若乙方未根据甲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