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广场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租赁内容、租金、及其它费用第一条 租赁场地甲方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营业场地,位于甲方 层 区
另有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合计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 经营范围 乙方的经营范围为 厂生产的 品牌系列产品
乙方须严格根据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如需更换产品或品牌,则须书面报甲方同意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产品或品牌,一律视同超范围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1、乙方所租场地每平方米每天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内租金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额 元,大写:
2、乙方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空调、保洁、保安和绿化等)按每天每平方米每月 元计算,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合计为 元
物业管理费随同租金一并按时缴纳
以上两条合计金额 元
经双方协商,乙方选择 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将合同期内全部租金一次付清
B、分期付款:以 个月为一个付款期,分 期付款,每期租金 元
乙方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后几期租金必须于每期计租之日前支付
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费用,甲方即视乙方为违约,乙方每天按 5‰缴纳违约金,逾期 15 天,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采纳上述 B 付款方式,乙方须在付首期租金的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其数额相当于所租场地一个月(按三十天计)的租金,总额为 元,(假如续约,则其中 元以 号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续)
第六条 质量保证金为确保甲方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制度的切实履行,乙方在付首期租金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商品质量保证金 元(假如续约,则其中 元以
号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金续)
当乙方与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就销售服务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对消费者“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