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小区智能化系统维修保养合同甲方:乙方: 甲 、 乙 双 方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 互 惠 互 利 原 则 , 经 双 方 自 愿 协 商 就 甲 方 所 管 理的 智能化系统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维修保养服务的地址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的智能化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该系统维修保养还包括以下子系统:楼宇 BA 系统、可视对讲机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家庭报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出入口管理、智能卡门禁系统等
二、 维修保养的期限: 本 合 同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为 年
三、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1 、 维 修 保 养 总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 : 元 ( 大 写 人 民币 元整),更换的零配件、设备材料的费用不包括在内(因乙方原因而更换零配件、设备及材料的除外)
单次维修配件费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2、付款方式: 乙方每服务满一个月,经甲方对其服务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甲方支付一次乙方维修 保 养 费 用 , 每 次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维 修 保 养 总 费 用 的 % , 即 人 民 币 ¥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甲方支付价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及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 乙方开户行: ), ( 乙方银行户名: ), ( 乙方银行账号: )
4、 单户智能化系统维修费用的结算:4
1、 甲方为业主或住户向乙方报修时,填写一式二份的《报修确认单》,填写的报修单需由甲方负责人签名确认,双方各自备存,作为结算依据
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第四条第 3
3 项的约定执行,以上价格由甲方工作人员向业主或住户报价,经业主或住户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更换或修理
由甲方负责收取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费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