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集体合同制度 为法律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集体合同,是指学校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学校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3、学校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实行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实行协商会议的形式
4、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实行过激行为
5、符合本制度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学校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6、学校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7、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学校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小学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甘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教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保障教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制度:1、通过开展保障教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工作,促进学校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使教职工享有职业安全卫生权益,职业病发病率和工伤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
2、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建档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