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 东 省 企 业 集 体 合 同 条 例 山 东 省 人 大 常 委 会山 东 省 企 业 集 体 合 同 条 例山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企 业 集 体 合 同 条 例 》 已 于 1999 年 12 月 16日 经 山 东 省 第 九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12次 会 议 通 过 , 现 予 公 布 施 行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法 律 规 范 企 业 职 工 一 方 与 企 业 签 订和 履 行 集 体 合 同 的 行 为 , 保 护 劳 动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 促 进 经 济 进 展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会 法 》 等法 律 、 法 规 ,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本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各 类 企 业 与 职 工 一 方签 订 、 变 更 、 解 除 和 终 止 集 体 合 同 以 及 集 体 合 同行 政 管 理 工 作 适 用 本 条 例 。本 条 例 所 称 集 体 合 同 是 指 企 业 职 工 一 方 与 企 业 就劳 动 酬 劳 、 工 作 时 间 、 休 息 休 假 、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保 险 福 利 等 事 项 签 订 的 书 面 协 议 。第 三 条 签 订 集 体 合 同 必 须 遵 循 合 法 、 平 等 合 作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依 法 签 订 的 集 体 合 同 对 企 业 和 全 体 职 工 具 有 法 律约 束 力 。第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负责 企 业 集 体 合 同 的 管 理 工 作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组 织 和 企 业 代 表 组 织 负 责 对 签 订 集体 合 同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指 导 。县 级 以 上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 工 会 组 织 和 企 业 代表 组 织 , 可 以 就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进 行协 商 。第 二 章 集 体 合 同 的 签 订第 五 条 企 业 职 工 一 方 和 企 业 均 有 权 提 出 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