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文件之一内部资料全国疾病控制工作进展与当前重点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局二〇〇七年十一月1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巨大的成绩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定,规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功能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就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从健全法制、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主要体现在:(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逐步完善2003年以来,全国人大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相继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授权,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规划、方案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国务院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血吸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卫生部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与农业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等31个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并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传染病防控协作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针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自2003年9月起,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司局组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课题组,就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职能缺位错位、机构人才配置现状、财政投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绩效评价以及与基层组织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总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