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 林 承 包 合 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七、户主附身份证,户口簿。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200%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甲方不继续发包,地上附着物需按评估价收回。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十、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身份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银行: 公司代表签字:帐号: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