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成集团崇左建设大厦项目全 程 策 划 销 售 代 理 合 同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百成崇左建设大厦项目策划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广西百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崇左市城南区龙峡山路逸安居花园 5 栋 1 单元 10 层电话:0771-5035998受托方:南宁红鹤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 4 号竹溪嘉园 7-1101电话:0771-5675385甲方现开发位于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百成建设大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更好地实现本项目投资开发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洽商,甲方现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营销整合推广及销售代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营销整合推广:是指为本项目提供推广策略及广告设计服务
销售代理: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所建全部公寓物业,并按约定计提代理费用(营销推广及销售代理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
一、 合作形式本项目的合作形式为: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全程策划整合推广及销售代理业务,甲方按房屋销售额的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 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2
1 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18 个 月,即自本合同订立之日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或完成整体销售至本项目公寓总销售面积的 90%之日止(在完成约定的 90%的销售率后,双方按约定结清所有代理费用,本合同即告终止)
2 双方约定销售目标:2
1 公寓销售目标:① 自本项目取得公寓预售许可证之日起,5个月内公寓销售完成 20%;9 个月内公寓销售累计完成 40%;12 个月内公寓销售累计完成 60%;15 个月内公寓销售累计完成 80%;18 个月内累计销售完成 90%
2 商铺销售目标(首层商铺建筑面积 2948
40㎡)① 本项目招商面积达到 40%时,首层商铺销售完成 20%;本项目招商面积累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