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条 转让标的1
1 卖方拥有位于 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
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 2 条 转让标的概况2
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楚,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根据现状转让
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 3 条 转让价款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 4 条 交易定金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 5 条 【付款方式】5
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 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