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服装定做合同定做方(需方):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石油大厦承揽方(供方):上海丰彦服饰有限公司一、定做清单 具体清单见合同附件二、合同总额:113400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此金额含所有税金、装卸货物等费用。三、交货时间:2006 年 5 月 20 日。若未能如期交货,日罚金为合同总额的 3‰,在合同总额中扣除。四、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江苏东路 9 号吐哈石油大厦 五、成衣质量要求:1、尺寸要求:S;M;L;XL。2、按承揽方样衣为标准,量身尺寸另定。六、质量保证:承揽方应保证货品的质量。1、若承揽方供给的服装有质量问题,定做方应在承揽方交货后五天内书面通知承揽方,承揽方负责免费修改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2、如承揽方供给的服装在穿着后出现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现象,经双方或在第三方参加下共同确认,承揽方应将所制作的服装收回并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揽方应负责赔偿。七、资料提供:定做方于 2006 年 4 月 26 日前,将有关定做资料提供给承揽方。若延迟,交货期也相应推迟。八、包装方式和要求:平面和立体。九、运输费用:由承揽方承担。货物在运送过程中、交付定做方签收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方自行承担。十、付款方式及结算1、合同签订后,定做方付承揽方合同总金额 40%的预付款,即 45360 元,大写:肆万伍仟叁佰陆拾元整。若延迟,交货期也相应推迟。2、货到验收合格后,定做方向承揽方付合同金额的 50%,即 56700 元,大写:伍万陆仟柒佰元整。3、剩余 10%的合同款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一个月,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届满后一次性付清。 4、结算金额按实际出货金额进行结算。十一、样衣提供:在甲方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七天内,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确认的样衣。十二、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经济合同法为基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定做方执两份,承揽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附件:《新疆吐哈石油大厦合同附件(定做清单)》,共两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 做 方单位名称 (章):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石油大厦单 位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江苏东路 9 号 签 约 代 表 : 电 话 :0991-6610066 7816666开 户 银 行 :建行新办天分处帐 号 :65001611900050000251承 揽 方单位名称 (章):上海丰彦服饰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