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广东省劳动合同指引为了帮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法律规范、完善劳动合同管理,避开劳动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24〕16 号)等法律、法规及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时参考使用: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劳动者工作前、开始工作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待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开始用工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后补签的,应当按实际日期如实填写落款日期。依照《劳动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法》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分支机构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所处行业等情况,直接选用《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该文本的使用指引见附件 2.关于订立《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的说明)、《农民工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文本,或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并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 号)的要求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四)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除依照《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