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详情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自 1987 年在我省全面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阔企业的充分认可,已成为广东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度,全省共有 14309 家企业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有 1542 家企业连续十年以上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也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目前,已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16 个政府部门出台了 50 条对公示企业的优惠扶持措施
实践证明,深化开展公示活动,有利于宣传企业诚信守约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特别是在当前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进展的新形势下,对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化开展,鼓舞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而开展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一年以上;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 100%; (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每年 3 月 15 日截止(东莞市除外)
程序: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工商红盾信息网内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向所属地工商分局、消委会、个私协分会提交相关的材料
由工商分局征询镇街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