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甲 方 ( 团 体 或 个 人 ) : 合 同 编 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 约 地 点 及 日 期 :乙 方 是 具 有 出 境 游 组 团 资 格 的 旅 行 社 , 甲 方 自 愿 参 加 乙 方 组 织 的旅 行 团 旅 游 , 为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本 着 平 等 协 商 的 原 则 , 双 方现 就 有 关 事 宜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一 、 报 名 及 签 约1、 甲 方 应 自 备 在 团 队 返 程 日 有 效 期 半 年 以 上 的 护 照 或 通 行 证 报名 , 自 办 的 签 证 /签 注 应 确 保 在 出 游 期 间 有 效 ; 甲 方 应 提 供 准 确 的 个人 信 息 ( 含 身 体 状 况 等 ) , 经 甲 方 签 名 确 认 的 报 名 信 息 , 作 为 本 合 同的 组 成 部 分
2、 甲 方 应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付 清 旅 游 费 用
旅 游 费 用 包 括 : 代 办 本次 行 程 签 证 费 ; 交 通 费 ; 机 场 税 ; 住 宿 费 ; 餐 费 ; 景 点 ( 区 ) 的 第 一道 门 票 费 ; 导 游 服 务 费 ; 行 程 中 安 排 的 其 他 项 目 费 用 ; 双 方 另 有 约 定的 除 外
3、 乙 方 有 权 核 实 甲 方 提 供 的 相 关 信 息 资 料 , 并 根 据 甲 方 的 身 体状 况 等 因 素 决 定 是 否 接 纳 甲 方 报 名 参 团
4、 乙 方 收 取 旅 游 费 用 时 应 出 具 合 法 的 发 票 给 甲 方
5、 乙 方 在 签 订 本 合 同 时 或 出 团 前 应 当 向 甲 方 提 供 行 程 表 , 列 明 :乙 方 和 地 接 旅 行 社 基 本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