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LTP 一 97—001)建设单位:建筑名称:建筑地点:施工单位:合同编号:山东省公安厅 编制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一九九七年四月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安装施工单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二————————————————A 集中报警系统 B 区域报警系统 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 卤代烷灭火系统 E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 泡沫灭火系统 G 氮气灭火系统 H 蒸汽灭火系统 I 干粉灭火系统 了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 (二)合同生效后 5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M)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 第四条 设备供应: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王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
确需变更,应提前十 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