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造师挂靠双方协议关系浅析 建造师与被挂靠者产生的挂靠协议关系挂靠双方会就挂靠费用、资质证照的使用、挂靠人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的责任承担等问题签署协议。但这种合同,因有关条款的规定而归于无效。一旦挂靠者与相关人员和单位产生纠纷,被挂靠方不但不能凭该协议免责,还要因此协议承担更多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发包方与被挂靠人的装修合同关系由于挂靠人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和身份去洽谈和签订合同,所以从表面上看,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但实际上,真正的承包人是挂靠者,是他实际施工并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享受相关的权益。从实质上看,同样是违法了上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对此也作了明文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认定无效: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被挂靠与挂靠人则应对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对于拖欠的工程价款问题,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处理。(三)发包人、分包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人的法律关系如前所述,从装修合同的表面上看,挂靠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确是合同的实际履行人。同理,假如挂靠人再分包的话,被挂靠人也不是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因为分包合同通常都是挂靠人签订的。由此可以看出,发包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人与挂靠人的分包人都有割不断的法律关系。(四)供应商与被挂靠人,挂靠人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由于挂靠人要履行装修合同,他必定要跟材料供应上签订买卖合同。而被挂靠人则没有这个必要。这样看来,似乎只有挂靠人与材料供应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其实不然,由于挂靠人一直打着被挂靠人的旗号进行装修活动,实际上挂靠人手里也拽着被挂靠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即使挂靠人用自己的名义签订材料买卖合同,铍挂靠人也脱不了表见代理制度所带来的责任。要是挂靠人拖欠料款,铍挂靠人将摆不了付款责任。(五)雇工与被挂靠人,挂靠人的劳动关系挂靠人通常没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因而在接到装修工程后就要临时聘请和雇请有关人员。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被挂靠人与这些人员没有劳动法律关系。但是这些人员一旦提出追讨拖欠工资、工伤和社保方面诉求的时候,被挂靠人就可能成为连带责任人。虽然目前的法律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存在这样的一个法律事实:这些雇请的人,是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