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估价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法律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一、合同内容(一)估价对象: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 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 价值
(三)价值类型: 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四)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五)报告份数:预报告 份,正式报告 份
(六)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天)
二、合同时间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收费标准: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 0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24]1577 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 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 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 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DB22/T475—2024)第 17 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
评估费应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
(三)收费金额: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 元,(大写)元 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法律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