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甲方将坐落于十堰市 房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房 厅住房一套租予乙方作为 居住 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1、甲方从 2009 年 06 月 15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2011 年 6 月 15 日收回。 2、若乙方确有特别情况,需要提前一年终止合同,乙方应在 2010 年 06 月 01 日前通知甲方,并于 2010 年 06 月 15 日前将房屋交还甲方。甲方对验房情况无异议,甲方退还乙方一年房屋租金及财产保证金 元整。第三条:租金和财产保证金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壹仟贰佰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 付清。2、乙方入住前需向甲方交纳 1000 元财产保证金(退租时如无财产等损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第四条:协议事项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暖气费、闭路电视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种发生的费用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乙 方按相关方要求负担,物业管理费由甲方自己承担。2、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乙方非正常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4、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3、甲乙双方在交接房屋时,甲方向乙方展示屋内家具、家电及各种设施是否完好。4、乙方在租住期内,如有设施损坏(如灯泡坏了,下水道堵塞等等),由乙方负责解决。5、乙方在租赁到期亦向甲方展示屋内家具、家电及各种设施是否有损坏,是否完好。乙方向甲方提供最后一次煤气缴费单。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