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一、总则毕业设计(论文)是本(专)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它环节所不能替代的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本科(专科)毕业生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管理1.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讨论通过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毕业设计(论文)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拟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检查、考核和总结;(3)协调解决场地、课桌椅等,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审核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2)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3)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4)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与联系就业的矛盾;(5)批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6)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总结
4.系(教研室)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2)安排指导教师;(3)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4)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5)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进度;(6)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与评分办法;(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8)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三、总体进度要求1.系(教研室)在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结束前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