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02483泰丰煤矿安全专篇审核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泰丰煤矿安全专篇审核技术服务委托方(甲方): 王有才 受托方(乙方): 刘建明 签订时间: 2024 年 2 月 20 日 签订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学府康都 C 座 2 层 有效期限: 2024 年 8 月 0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王有才 住 所 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有才 项目联系人: 王有才 联 系 方 式:18904717773 通 讯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 6 号 电 话: 0471—4523501 传 真: 0471—4523501 电 子 信 箱: wyc@163.com 受托方(乙方): 刘建明 住 所 地: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伦南路 4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项目联系人: 刘建明 联 系 方 式:15004716677 通 讯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伦南路 40 号 电 话: 0471—4952340 传 真: 0471—4952340 电 子 信 箱: ljm@163.com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泰丰煤矿安全技术 项目进行 有偿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酬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 根据国家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出煤矿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 2、技术服务的内容: 使学员掌握煤矿安全知识;掌握煤矿安全技术的应用;掌握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3、技术服务的方式: 对学员进行培训。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学府康都C 座 2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