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刚察县政府的授权,作为刚察县人民政府的代表,与乙方和丙方进行协商和签订协议
经青海省交通厅批准修建热水至木里二级收费公路,由于甲方需要筹措资金
因此与具有投资的实力的乙方丙方协商后,乙方丙方同意作为投资方参加公路建设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该道路建设事宜达成如下投资意向,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热水至木里二级等级收费公路,全长约 160公路;项目投资额:该道路总投资约为 12
7 亿元;项目资金来源:该道路建设所需资本金为总投资的 35%,即:4
445 亿元,海北州、刚察县承担其中的 40%,即:1
其中 7780 万元由海北州和刚察县政府筹措,剩余 1亿元由刚察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措
甲方作为刚察县政府的代表,承担 20%即 2000 万元,乙方、丙方作为投资方,各出资 40%即各出资 4000 万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乙方丙方投资的条件2
1 三方共同改制夏格尔物流公司,成立新的股份公司
1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夏格尔物流公司为出资载体,由夏格尔物流公司的名义投资热木公路项目建设
由于投资前的夏格尔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需要经过相关的审批所以甲方承诺在乙方丙方投资前解决夏格尔物流公司的改制事宜,企业改制方案由甲方报政府审批,审批后三方进行夏格尔物流公司的改制事宜,原有的夏格尔物流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股权转让等事宜由甲方承担和解决
甲方保证乙方丙方作为股东进入夏格尔物流公司时,夏格尔物流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今后出现改制之前的债务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由此给乙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与丙方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方式参加夏格尔物流公司的管理,新公司章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