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报刊广告销售代理合同广告代理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 : 保证人 :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报刊广告销售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形式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经营范围内的广告销售代理人,甲方授予乙方在淄博市区域内所有形式的广告销售
2、甲方以电子文档、光盘或报刊等形式向乙方提供广告销售辅助工具
乙方向甲方广告样稿定单
乙方应按甲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但甲方应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乙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 甲方权利1、以电子文档、光盘或书稿等形式向乙方提供 ci、vi 等制作标识、标准;2、修改、核准乙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并确定定单;3、监督广告的制作、发布情况;4、招牌、灯箱广告必须确定安装、发布的具体地点、时间等
第四条 甲方责任5、确定乙方为甲方在**县的唯一代理商,并指导、协商开展工作;6、定期向乙方提供近期营销工作进展情况,便于乙方进行整体策划、协调;7、将市场反馈的广告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8、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的画面、内容、用语等,必须符合《广告法》第二章规定的准则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应当向广告发布商提供证明文件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广告,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或进行修改
9、甲方应保证经其审查过的广告内容不包含以下几类内容 :①依法可能被认定为诽谤、色情、淫秽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肖像权、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相关权利的内容;③ 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④ 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发布的内容
10、负担广告的制作、设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