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数 据 业 务 接 入 协 议甲 方 :乙 方 :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辽 宁 有 限 公 司 大 连分 公 司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辽 宁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公司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作 为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和移 动 数 据 业 务 运 营 商 , 面 对 各 企 业 、 单 位 提供 开 放 、 有 偿 的 通 信 服 务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合 作 、 互 利 互 惠 、 共 同进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_ _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进 行 数 据 业 务 接 入 乙 方 之 事宜 ,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一 、 业 务 基 本 描 述中 国 移 动 数 据 业 务 , 可 向 用 户 提 供 从 用 户端 到 中 国 移 动 GSM/GPRS 网 络 以 及 中 国 移 动 集 团 客户 VPN 网 络 的 高 速 、 稳 定 的 连 接 , 使 用 户 获 得高 品 质 的 话 音 、 数 据 、 多 媒 体 等 电 信 服 务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用 户 的 移 动 办 公 、 电 子 商 务 等领 域
二 、 业 务 种 类甲 方 申 请 的 数 据 业 务 为 VPN 接 入 , 业 务 使 用地 址 为
三 、 权 利 和 义 务甲 乙 双 方 的 基 本 权 利 及 义 务 如 下 :1 、 甲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 甲 方 应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行政 规 章 , 特 别 应 切 实 遵 守 《 互 联 网 信 息 管 理办 法 》 、 《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国 际 联 网 安 全 保护 管 理 办 法 》 的 相 关 规 定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 甲 方 以 甲 方 数 字 电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