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游包车协议甲方:上海冉旭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车辆包用及安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常年租用乙方车辆。二、包车价格一团一议,甲方提供驾驶员,油费,车辆及相应的保险费用;乙方承担过桥过路费,停车费以及驾驶员的食宿费用。三、甲方确定用车的线路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特别情况如堵车、恶劣天气可通过协商解决)。甲方行程如有调整,甲方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再行商定各项事宜。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每单次用车,以双方传真确认件为用车依据。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车,如有特别情况须在出发前 2 天通知甲方,若不提前通知,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五、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各项保险齐全(含第三方责险、交强险、座位险),每座乘客保险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六、甲方在车辆包用期内,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行车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七、甲方驾驶员提供安全、舒适、准时的服务,接送游客应比约定的发车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做好出车准备,准时发车。八、乙方在包用车辆的时间内,应按车辆核定的座位上客,不得超载人员,不得影响驾驶人员的正常操作,不得携带危险品乘车。九、车辆行驶过程中,乙方应督促乘车游客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十、包用期内,驾驶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安排,若乙方用车行程改变,此次包车价格经甲乙双方协调也要随之变动。十一、费用结算方式:每次用车前付 30%的款项,剩余的用车费用用车结束后结清。十二、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代理人) 乙方法人代表(代理人) (签章):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IC 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