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 房 协 议房屋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房屋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址:米兰步行街二楼 B7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起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30 天的,并赔偿等同于房租双倍的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使用权,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增、减作适当调整(房价随行就市)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 元)
2.乙方须提前一个月缴纳下年房租,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利收回房屋
3.两年内房租不变,两年以后随行就市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
如乙方不再使用,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装修费用转给另一租房人,需告知甲方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使用费、水电费等,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假如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甲方出卖房屋,须在提前通知乙方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利收回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