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莞古欧家具有限公司经营合同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古欧家具各品牌系列家居产品的制造商和商标所有人,本着与各经销商互惠互利,真诚与包括乙方在内的各地经销商建立长期、友好、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对品牌产品的市场运作,与各地经销商共同努力,统一法律规范该品牌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市场营销,进一步突出和提升品牌市场形象,增强该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使合作双方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为此,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地域与期限1、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商场/独立店内经销古欧家具的各品牌系列家具,形式为专卖店经销
乙方的销售区域限于上述地区(商场 /独立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该地区(商场/独立店)之外不能以任何形式摆放和销售甲方的所有品牌系列产品
2、 双方合作期及经销权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
期满时双方有意继续合作,须于期满前三十天内重新签订协议
如一方无意与另一方继续合作须提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须于期满前结清账务,办理完有关文件资料形象用品的交接手续
二、 合作价格与结算方式1、 甲方按经销商供货价(不含运输、保险、包装费,税收等其它一切费用)供货给乙方,如有(如促销等)以届时书面通知为准,双方以甲方开具的《订购合同》为货款结算的唯一依据
2、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方式为购销方式,即乙方提货前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才予以供货,不代销 、赊销
3、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所定货物款项总价的 50%订金,甲方才给予下单生产,大货 10万元起订
4、 甲方不得单方浮动价格,如有需要,须经双方协商
三、 品牌管理1、 甲方品牌形象、公司标志及其它相关标识、图案的知识产权及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