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北海里餐饮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正餐服务、咖啡馆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企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四、遵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