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顶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顶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210号17楼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十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元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吴春利40000
00货币2010/4/2240000
00货币2010/4/22王海英40000
00货币2010/4/2240000
00货币2010/4/22王亚涛20000
00货币2010/4/2220000
00货币2010/4/22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