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编号: 贷款人(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借款人(质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有效证件(照):第一条:总 则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依据国家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该质押车辆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根据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金额:
质押车辆评估价值: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的放款日以当票为准)
借款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甲方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
借款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五日计算
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五条: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质押机动车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六条:双方责任1、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男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